天津职业大学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 时间:2018-07-10 点击数:

天津职业大学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保证项目资金预算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强化预算约束,推动项目预算资金执行进度,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教委所属公办普通高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市教委 市财政局关于加快财政预算资金执行进度的通知》《市教委转发天津市市级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资金是学校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规划和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年度支出计划。

第三条  本办法项目资金根据资金来源分为外来项目资金和校内项目资金。外来项目资金包括中央财政项目资金、市级财政项目资金、其他非同级财政项目资金;校内项目资金包括列入学校年度预算的项目资金和外来项目的学校配套资金等。

第四条  项目资金遵循“归口管理、项目论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管理原则。外来项目均需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项目申请需履行项目论证。各类项目资金单独立项核算,统一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第五条  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依据《天津职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外来项目的资金拨款单位有专门资金管理要求的,需遵照执行或按要求专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七条  外来项目预算申报。项目申报部门根据项目管理要求,编制项目预算草案,经学校业务归口部门和财务部门对预算草案的业务方面和财务方面分别审核后,上报相关部门。外来项目配套资金,按要求一并进行预算申报。

第八条  校内项目预算申报。

(一)校内项目申报部门负责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并提交详实的《天津职业大学备选项目预算申报表》(见附件2),内容包括申报部门、实施周期、立项依据、主要内容、实施方案、预算需求、绩效目标等内容作为项目审核和管理的依据,提请项目论证工作。

(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项目论证工作,对于申报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成本造价评估和效益分析等,项目论证通过后由评审专家在《天津职业大学备选项目预算申报表》上签署意见。

(三)学校项目备选库实行开放式管理,手续齐备、填写完整的《天津职业大学备选项目预算申报表》于每年11月底前提交学校财务部门,列入学校项目备选库。

(四)申请校内预算资金的项目,未经项目论证不得入选学校项目备选库,列入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必须从学校项目备选库中选取。

第九条  项目预算下达。

(一)外来项目资金预算,根据教育部、市财政等项目资金管理部门批复的项目资金预算方案确定。学校年度预算确定前下达的项目资金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下达;学校年度预算确定后下达的项目资金,经过校党委常委会审定,追加调整年度校内预算后下达。外来项目配套资金预算,结合外来项目资金预算一并下达。

(二)校内项目预算,由学校根据预算年度资金情况结合当年党政工作要点从学校项目备选库中遴选确定后,随学校年度预算一并下达;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确需年度预算后追加的校内项目,须履行校内预算调整程序后下达。

第十条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进度。项目承办部门应高度重视和确保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进度,按要求报送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财务处不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督促项目资金执行进度。

第十一条  项目预算调整。项目预算一经审定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作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外来项目需按照项目资金拨款单位相关要求执行;校内项目需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第十二条  项目预算资金结余管理。

项目结余资金是指已安排项目预算且项目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造成工作终止,结转在学校的项目支出结余,即项目建设任务已验收结束且完成全部支出后剩余的项目资金。

(一)外来项目预算资金结转超过两年(结转起始年度为预算下达当年),或预算下达当年执行率不足30%的,视同结余资金处理。国家和我市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确定为结余资金的,结余资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二)外来项目的学校配套资金,原则上在项目结束验收前全部使用完毕。若有结余资金一律收回学校,根据项目拨款单位管理规定可继续使用的除外。

(三)校内项目结余资金一律收回学校,由学校统筹安排使用。

第十三条  项目预算绩效考核。列入学校预算考核的项目,学校对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执行绩效进行考核。具体按照《天津职业大学预算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津职大〔2017105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  项目资金支出要严格按照预算安排的内容、额度和进度执行,要按时完成,充分发挥投入效益,严禁无预算和超预算支出。

第十五条  项目支出审批程序。项目资金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外来项目资金支出需附《天津职业大学项目资金使用表》(附件3),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业务归口部门等相关部门联签后执行。按要求单独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执行其相应管理办法。校内项目资金支出,各类支出由项目建设部门负责人签批执行。

第十六条 项目资金支出中涉及购买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要依法依规实施采购。形成的资产均属国有资产,应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  项目资金支出须符合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等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工资福利发放、偿还贷款(偿债项目除外)、支付罚款、捐赠、赞助等支出,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日常办公经费开支,也不得用于上级规定的不得列支的其他支出。

第四章  决算管理

第十九条  项目建设结束后,应及时进行项目决算,项目决算情况纳入学校综合年度决算。

第二十条  外来项目资金决算管理。

(一)项目建设期满,项目承办部门应按照拨款部门要求组织项目决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绩效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项目经费决算报表。其中项目绩效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由项目部门组织填报,经费决算报表由财务部门根据财务账目据实填报。

(二) 根据拨款部门要求,项目资金决算报告需提供项目审计的项目,由项目承办部门组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资金决算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费用支出应纳入项目建设成本,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第二十一条  校内项目资金决算管理。

(一)校内预算项目,原则上不需要单独出具决算报告,统一纳入学校年终财务决算报告,项目部门须配合财务部门提供项目建设相关信息作为决算报告参考资料。

(二)对于年度终了未结束的校内项目,需由项目承办部门提出结转申请,由财务部门核定下年度结转资金。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项目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主动接受拨款部门和校内考核部门的检查考核,因前期论证不及时、项目启动和执行过程履职拖延、报账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资金实际支付缓慢,以及学校经费被上级管理部门扣减,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三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审计处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如发现有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资金行为,以及因管理不善导致资金浪费、物资、设备毁损情节严重的,学校将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年天津职业大学备选项目预算申报表

申报部门:(公章)

项目名称

 

归口管理部门

 

项目负责人

 

计划起始时间

 

完成时间

 

预算资金
 
(万元)

合计

   

     

     

    年以后

 

 

 

 

 

项目简介

 

 

 

 

立项依据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

 

 

 

 

 

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概述项目完成后预期达到的产出或成果。绩效目标要具体明确、科学可行。

 

 

 

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预算需求应细化到经济分类事项,预算测算要提供相应的依据及市场价格标准等资料。

 

项目评审意见

专家意见汇总:

需注明专家姓名职务工作单位,至少三名专家以上签署意见。

 

 

 

专家签字:

     

 

注:此表需反正面打印

附件3

 

天津职业大学项目资金使用表

 

 

                           单位:                                         

经费项目名称

 

经费项目编号

 

资金用途及预期

目标

 

项目资金

剩余额度

 

申请使用

资金额度

 

项目预期

验收要点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项目承办部门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业务归口部门

                                                                  
   
负责人签字:                                                                                     

……

 

……

 

……

 

: 院长担任项目负责人时, 项目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可由书记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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