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大学关于印发《天津职业大学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1-02 点击数:

    天津职业大学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职业大学(以下简称学校)预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预算管理在学校资源配置中的引导作用,保证预算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强化预算约束,依据《市教委所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教委系统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快财政预算资金执行进度的通知》《中共天津职业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天津职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学校预算是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

第三条 学校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各部门(包含非法人独立核算单位)的收入和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

第四条 学校预算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统筹安排支出,严格实施预算,监督预算执行,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五条 学校的预算管理主要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分析、预算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第六条 学校由校长办公会研究拟定年度预算编制,提请教代会审议,报送党委常委会会审定;预算调整方案,由校长办公会拟定,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

第七条  各二级预算单位负责人和专项负责人是预算管理的执行责任者,负责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制定预算经费支出进度安排,组织预算项目的实施,确保履行和完成预算任务。

第八条  学校财务处进行具体的预算草案编制、核算与分析、指导与监督等工作,具体包括:
   
(一)将学校预算分解到各二级责任单位,实施责任预算归口管理,收集各部门预算资料,并帮助指导校内各部门编制细化预算;
   
(二)以校内各部门上报基础材料为依据,分析往年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校内预算草案;
   
(三)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市级部门预算有关规定,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及时编报学校预算草案;
   
(四)指导和监督学校各部门的预算执行,督促各预算收入单位和缴款单位完成收缴任务,汇总通报收缴情况。向校内有关部门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向学校领导报告预算执行分析情况;

(五)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交预算调整建议方案;

(六)根据校党委常委会议决议,按照程序调整年度预算;
   
(七)年终全面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准确地编报年终决算。

第九条 预算年度自公历11日起至1231日止。

第二章  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

第十条 学校预算编制实行零基预算,不能超越财力编制赤字预算。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学校全部的收入和支出,包括用历年的事业结余安排的各项支出,都要纳入单位年度财务综合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二)稳妥性原则。学校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编制收入预算积极稳妥,支出预算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量力而行安排项目支出,严格控制预算风险。

 (三)效益性原则。学校预算要协调好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之间的关系,坚持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重点性原则。学校预算要着眼学校总体规划和长远发展,着力加强内涵建设,保证重点建设需要。

第十一条 预算编制的要求

学校校内预算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预算的细化,两者应保持一致。

(一)真实准确。学校预算要真实地反映学校各类基础信息和相关数据,按照规定准确编制。

(二)科学规范。学校预算编制的方法要妥当完善,各项测算要有理有据,严格备选项目遴选,科学规范地进行预算编制工作。

(三)公正透明。学校预算编制所依据的各项政策、标准和方法要公开透明,结果应做到公平公正。

(四)及时明晰。学校要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及时编制预算,按照经济分类细化预算,明晰各项收支内容。

第三章  预算编制程序

第十二条 预算编制的程序

学校预算的编制实行二上二下,即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程序,根据学校三重一大相关议事规则审议通过。

(一)一上一次阶段。财务处根据学校下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市级部门预算有关规定,汇集有关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基础信息资料、各项收入预测资料、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资料等,编制一上一次预算草案,经学校审议后上报市教委,由市教委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时间约为每年67月份。

(二)“一上二次”阶段。学校布置安排校内各部门报送下年度部门预算,财务处初审汇总后,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编制出校内预算草案,预算草案中校内各部门支出安排应细化到经济分类支出。时间约为每年1012月份。

(三)一下阶段。市财政局审核学校报送的一上预算草案后,下达下年度财政补助收入控制数。

(四)二上阶段。学校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财政补助收入控制数,调整校内预算草案。并按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编制出二上预算草案,学校审定后上报市教委,由市教委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时间约为每年12月份。

(五)二下阶段。市财政局对学校二上预算草案进行全面审核,提交市人大审议批准。市财政局在市人大批准预算后向市教委下达批复预算,市教委再向学校下达年度批复的预算。

(六)学校根据市财政局批复的预算年度计划,根据学校管理情况,进一步细化调整,确定学校预算方案。经教代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后下达学校下年度校内预算。

第四章  预算编制构成及内容

第十三条  学校预算的构成应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第十四条  收入预算是预算年度从各种渠道依法依规预计取得的各类收入的总和,是学校履行职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财力保障。

第十五条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编制支出预算要遵循国家、本市有关政策和部门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统筹协调好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优先保障基本支出,量力而行地安排项目支出。

第十六条  支出预算中涉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应按规定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际执行时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办理。

第十七条 预算编制内容

学校编报年度预算,包括学校基本概况、年度预算报表和预算编制说明。学校基本概况重点阐述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年度预算报表包含基本数字表、收支预算总表等;预算编制说明应阐明预算编制的方法并对预算执行提出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2

第五章  收入预算编制

第十八条 收入预算的编制

预算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九条 收入预算编制方法

所有与学校相关,利用学校名义或资源取得的收入,都必须纳入学校收入预算管理。收入预算在参照近年收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预算年度的各项增减因素,科学合理地预算。

(一)财政补助收入在校内预算草案初次编制时应考虑人员、学生变动及教育经费投入等增长因素来确定。待市财政局一下阶段下达财政补助收入控制数后,以下达的控制数为准。

(二)教育事业收入应利用高校财务管理系统平台中的学生收费模块,根据实际学生人数、收费标准等情况详细测算,充分考虑助学贷款、缓缴、欠缴等因素,合理确定当年收入。

(三)科研事业收入的确定应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与年度科研任务相匹配。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经营收入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学校对附属单位的管理政策、经营能力和经营前景的预期。

(五)其他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存款利息收入、捐赠收入、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不属于科研事业收入的经费拨款(包括来华留学生拨款、献血补助等),及其他收入(包括经营服务性备案里不属于事业收入的复印费、资料费、场馆场地的租金收入、非法人独立核算单位收支净额等)。

第二十条 收入预算编制要求

(一)收入预算要在参照近年收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预算年度的各项增减因素,科学合理地测算。

(二)学校收入资金来源各有不同,在编制预算时应将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面考虑、完整填报、做实做细,将收入计划落实到具体来源及条目,不能让资金游离于预算之外。

(三)在编制收入预算时,根据经济责任制和管理需要,将收入预算指标分解到校内各有关预算单位,确保预算收入的实现。

第六章  支出预算编制

第二十一条 支出预算编制方法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编制支出预算要遵循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市级部门预算的有关规定,统筹协调好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优先保障基本支出,量力而行地安排项目支出。

支出预算中涉及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应按规定详实、准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第二十二条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是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事业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支出预算和公用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应依据详实、准确的基础信息资料编制,基础信息资料原则上可从高校财务管理系统平台中的相关模块取得。

第二十三条 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编制

(一)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的编制以实际发放水平为参考,综合考虑职称薪级等变动因素核定。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第二十四条  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编制

(一)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及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支出的预算安排应优先保障维持学校正常运行的相关支出,学校要严格三公经费支出安排和报批手续。

(三)公用经费的预算安排可结合基础信息数据,根据学生数、职工人数、学科专业等因素,考虑制定预算定额标准;无法按定额标准分配经费的,可参考以前年度支出情况和当年工作计划测算编制。

(四)学校各部门在细化年度预算支出到经济分类科目时,应充分考虑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参考以往年度的实际支出情况制定。

(五)为了确保学校事业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在安排年度经费支出预算时,适当安排机动经费预算,以保证处理突发事件或应急事项。一般按教育事业收入预算总额3-5%预留,随着预算编制的规范和细化,逐年降低比例。

第二十五条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一)学校根据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学科专业的重点建设、校舍周期性维修等情况,建立三年滚动项目库。

(二)项目的申报。学校项目库每年五月底之前组织各归口职能部门申报。各归口职能部门申报时应提交详实的项目预算书,项目预算书包括规范的项目文本,包括申报部门、实施周期、立项依据、主要内容、实施方案、预算需求、绩效目标等内容,作为项目审核和管理的依据。项目预算书样本见附件3

(三)学校组织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分类、排序、可行性论证和效益分析,严格遴选。

(四)入选项目库的项目,应由归口职能部门提交详实的项目预算书,资金预算应由财务、审计部门核定。第一年的项目预算必须细化到经济分类科目,逐年滚动编制。

(五)学校根据财力状况从三年滚动项目库中遴选项目列入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列入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的项目可根据实际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项目预算调整,项目预算要细化到经济分类科目。

第七章 预算执行与调整

第二十六条 经批复下达的年度预算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学校利用高校财务管理系统平台实施系统控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第二十七条 学校相关部门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收入按计划实现。非税资金收入要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专户。

第二十八条 学校执行支出预算要符合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支出预算要严格按照安排的内容、额度和进度执行,要按时完成,充分发挥投入效益。严禁无预算和超预算支出。

第三十条 学校财务处每季度向项目管理部门和分管校领导通报项目执行情况,按照项目执行率进行排序通报,督促项目管理部门项目资金执行进度。

第三十一条 年初收入预算以外实现的有专门用途的收入,应经校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后,追加当年预算收入,同时安排预算支出。其他事项支出预算确需当年调整的,应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后再予以调整执行,所有的预算调整应于每年9月底之前完成。

第三十二条 学校要强化预算约束,执行中除重大政策变化或应急支出外,一般不予调整。

第三十三条 年度终了,预算收支结余按照市财政、市教委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基本支出预算执行。对于校内部门预算产生的结余按照以下三种方式处理。

1.合同未付款:年度终了前向财务处申报需结转资金额度,经核实无误后结转相应项目经费;

2.创收经费: 全额结转项目经费;

3.其他情况:全部上缴学校用于平衡预算。

(二)专项支出预算执行

1.对于跨年度的专项预算,在项目未完成年度年末,项目资金全额结转下年度。并根据当年结转情况按财政资金和配套资金分别填报下年度结余结转资金预算表(需细化到经济分类)。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照上级规定一律收回市教委统筹使用。

2.对于当年结束的专项预算,相关部门需出具项目结项报告,项目经费结余按照上级规定一律收回市教委统筹使用,学校配套资金的结余收回学校统筹使用。

第八章 预算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第三十四条 市财政局、市教委对学校预算实施监督检查与绩效考核,评价学校各项事业目标的完成情况、取得的财务成果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学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促进学校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第三十五条 学校逐步建立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要进行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

第九章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预算编制内容要求

 

学校编报年度预算报告,应包括学校基本概况、年度预算报表和预算编制说明。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整体情况说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

(二)学校预算的部门构成 

例:**年学校预算编制部门范围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部门名称

序号

部门名称

1

办公室

11

机电学院

2

组织部

12

生环学院

3

人事处

13

4

审计处

14

 

5

15

 

 

 

 

 

 

二、年度预算报表

(一)基本数字总表

(二)分部门基本数字表

(三)收支预算总表

(四)收入预算总表

(五)教育事业收入测算明细表

(六)支出预算总表(按会计科目汇总)

(七)支出预算总表(按经济分类汇总)

(八)支出预算总表(按资金来源汇总)

(九)支出预算明细表(经济分类-人员支出)

(十)支出预算明细表(经济分类-公用支出)

(十一)部门预算分配表

(十二)非法人独立核算单位收支预算表

(十三)项目预算表

三、年度预算编制说明

(一)年度预算的总体说明。包括收入支出总情况、与上年预算对比情况、与上年实际执行对比情况等。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测算情况,增减原因等。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支出科目、经费来源和经济分类的总体情况。预算定额及预算安排详细说明,增减因素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包括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学校资产增减变动情况等。

(五)年度预算项目安排情况,说明从三年滚动预算项目库中安排在当年预算的项目的内容及预算情况。

 

附件3

项目预算书

预算书是项目库建设审核的重要依据,要求文字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申报部门

 

实施周期

 

项目名称

 

 

 

 

 

 

 

 

 

 

 

 

 

 

绩效目标:概述项目完成后预期达到的产出或成果。绩效目标要具体明确、科学可行。

 

 

 

 

 

 

项目预算:预算需求应细化到经济分类事项,预算测算要提供相应的依据及市场价格标准等资料。

 

 

 

 

 

 

 

 

 

 

 

 

 

 

 

 

 

 

 

 

 

 

 

 

 

 

 

 

 

 

 

 

天津职业大学办公室                      20161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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