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发新职工补充公积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05 点击数:

接人事处通知,现财务处已经把所欠新职工以前年度的补充公积金补发齐全,大部分人补发年度为参加工作第一年的12个月的补充公积金,个别教职工以实际所欠发金额为准,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60585016 天津市职业大学财务处版权所有 维护信箱: zydxcwc@163.com 校址:天津市北辰科技园区丰产北道2号(北辰校区)
 版权所有: 天津职业大学财务处 Copyright 2006 Tianjin Professional College.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