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还款书收缴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5-07 点击数:

全校教职工:

    请还没有交住房公积金还款书的教职工于5月20日之前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还款书交到财务处,财务处将于6月份更新工资系统,重新录入公积金贷款利息部分的金额,如没按时交纳还款书,系统原有的抵扣名单将自动删除,请大家相互转告。

    由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还款书的贷款利息金额部分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为了避免贷款教职工每月频繁到银行打印还款书,现财务处定于每年两次集中录入公积金贷款利息的金额变动,请全校教职工于每年5月10日和11月10日以前上交最近月份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还款书,财务处将于每年6月和12月集中对工资系统中的抵扣金额进行统一变更。公积金贷款新增人员和已还清人员请及时通知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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