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租住公寓偿还贷款注意事项

作者: 时间:2014-11-05 点击数:

1、放款日期为每月代扣日,请各位老师在每月该日期前两天足额存入当月还款额。例如:张三,放款日为2010年4月28日,月还款额为2178.45 ,则张三必须在每月26日前最少存入(2178.45+50)元(说明:50元为防止银行调息导致还款失败)。月还款金额最终以还款计划为准。
2、如需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或提前结清该笔贷款须提前一个月到我行柜台预约。
3、贷款结清后须本人持身份证到我行办理结清手续。
4、我行办理结清手续后,借款人必须本人持身份证、担保费发票到担保公司(保定道新华大厦)办理结清手续。
以上为我行现行规定,如有调整以柜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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