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医药费二次报销款转入工资账户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05 点击数:

关于教职工医药费二次报销款转入工资账户的通知
全校在职教职工:
为方便在职教职工医药费二次报销款的领取,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3年12月之后集中报销的医药费二次报销款将直接由财务处拨入教职工个人工资账户(建行工资户)。平时零星报销医药费的还是由个人持有效报销凭证经医务室审核签字后到财务处领取报销款(领款时需持建行卡)。
报销款拨入工资账户后,学校统一由校讯通提示款项到账。如教职工对个人医药费二次报销款有疑问,可以在接校讯通后一个月内向医务室或财务处咨询。
财务处
201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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