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首问负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保证服务质量,结合财务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事人来财务处办事,第一位接受询问的财务处在岗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首问负责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用语,认真受理。
二、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业务,应耐心说明情况。
三、不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负责人也应热情接待。属于财务处业务范畴的,应引导办事人找到相关业务经办人;不属于财务处业务范畴的,应向办事人指明相关负责部门。
四、遇到因政策理解有差异的事项,首问负责人或具体承办人员要坚持原则,耐心说明,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