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天津职业大学经营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公示明细

作者: 时间:2026-04-21 点击数: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

备注

1

技术开发费

每次双方协商

财规【2000】47号、津价费备【2014】228号

经营服务性收费

技术开发费


2

技术服务费

每次双方协商

财规【2000】47号、津价费备【2014】228号

经营服务性收费

技术服务费


3

技术咨询费

每次双方协商

财规【2000】47号、津价费备【2014】228号

经营服务性收费

技术咨询费


4

技术成果转让费

每次双方协商

财规【2000】47号、津价费备【2014】228号

经营服务性收费

技术成果转让费


5

非学历教育和非强制  培训费

每生每次自行确定

津发改价费(2019)697号

经营服务性收费

培训费


6

非学历教育和非强制  培训费

每人每工种每次自行确定

津发改价费(2019)697号

经营服务性收费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7

出租租赁费

双方协商

财规【2000】47号

经营服务性收费

不动产经营租赁


8

网络使用服务费

按照成本补偿原则收取。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不得收取费用。

津教委〔2015〕39号

经营服务性收费

 

高校按照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规定,在保证学生完成学习任务所必需的计算机上机、上网外,为学生非教学任务提供互联网服务的,采取计时方式或按流量收取网络使用服务费。

9

资料复印、打印及制作费

按照成本补偿原则收取。

津教委〔2015〕39号

经营服务性收费 

 

高校为学生提供资料复印或加工制作磁盘、光盘等,收取复印、打印及制作服务费。

10

 图书借阅延期归还费

 由学校自行确定。

津教委〔2015〕39号 

经营服务性收费 

高校对学生向图书馆借阅图书超过规定期限归还的,可收取图书借阅延期归还费。
11 洗衣洗浴费 按照成本补偿原则收取。 津教委〔2015〕39号 经营服务性收费
高校为方便学生生活提供公共浴室、自助洗衣服务的,可收取服务费。
12 考试报名及考务费 收费标准按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代收。 津教委〔2015〕39号 代收费
有关职能部门或考试机构委托高校统一组织的各类考试,如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测试等,可由学校代收代缴报名和考务费。
13 教材费 据实结算。 津教委〔2015〕39号 代收费
高校按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为学生代购教材,可按学期预收教材费或于发放教材后向学生据实收取。
14 补办证卡工本费 非首次办理证卡,按照成本收费。 津教委〔2015〕39号 代收费
高校为方便在校生学习及生活管理,向学生发放的学生证、借书证、校园卡等证卡,因丢失、人为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时,学校可向申请人收取补办证卡工本费。
15 超定额水电费 超定额用电按国家规定的居民电价收取;自来水超定额部分按规定价格收取;开水超定额部分按成本补偿原则收取。 津教委〔2015〕39号 代收费

16 公寓用品费 按实际进价收取 津教委〔2015〕39号 代收费

17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费

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文件执行 津教委〔2015〕39号 代收费

单位负责人:吴宗保

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财务处

联系电话:59671634

单位地址:北辰区洛河道2

 

联系电话: 60585016 天津市职业大学财务处版权所有 维护信箱: zydxcwc@163.com 校址:天津市北辰科技园区丰产北道2号(北辰校区)
 版权所有: 天津职业大学财务处 Copyright 2006 Tianjin Professional College.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