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职能处室:
年末将至,为做好2017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真实反映学校2017年度财务会计信息,现将财务报账时间通知如下:
一、2017年财务报账时间截止到12月22日。
二、凡列入2017年度学校预算的经费,已签订合同以及已到合同付款期的合同应付款,必须完成报账支付;本年度已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索取对方单位发票并完成报账支付;原则上2018年不予报销2017年度票据;根据我校《往来款项管理办法》办理借款的,2018年取得票据后及时冲销预付款项。
三、市财政专项项目负责人请高度重视支出进度,采取措施加快报账支出,以免承担资金被市财政收回给学校造成损失的风险。
四、各部门所属人员的各类借款,应于12月22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核销手续,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借款人在规定时间内报账。
五、对于各类外单位来款,请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确认。来款查询方式为登陆校园门户网站,在财务查询模块通过来款查询功能,获取各类来款信息。从财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入账申请》。
六、学校各类代理核算财务报账截止时间及相关规定参考执行。
七、确属报账不及时影响资金执行进度的,学校将根据《预算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财务处
2017年11月21日